类型片的庸常尝试——评《斯托克》 哪一位英国作家不爱战前日不落帝国的好时光呢?即使身为日裔的作家石黑一雄,也在《去日留痕》中不吝笔墨大肆膜拜老派的贵族生活。傲慢势利者如伊夫林•沃更不例外,尽管他更钟爱讽刺这种形式表达钟爱之情。伊夫林•沃的长篇是英国影视界的最爱,短篇也不例外。知名短篇《勒夫戴先生的短暂外出》曾被改编为一则短片。如果你读过或看过该部短篇,那么我恐怕已经将电影《斯托克》给剧透了。
《勒夫戴先生的短暂外出》讲述一名贵族小姐安吉拉,去精神病院探望他的父亲,无意中遇到一位彬彬有礼、乐于助人且多才多艺的老头勒夫戴先生。勒夫戴是安吉拉父亲的看护人员兼秘书,是精神病院的中心人物,同时也是一位精神病人——他三十五年前因杀死一骑自行车的女人而投案,入了精神病院。勒夫戴先生心底埋藏着一个秘密愿望,希望能够短暂离开精神病院。心存感激、又富有同情心的安吉拉利用贵族身份和空闲时间,多方奔走终于让他可以短暂外出。勒夫戴离开不到两个小时便回来了。因为在离精神病院半里处,他很幸运的遇到一个骑自行车的女人。
《斯托克》的故事内核与勒夫戴先生的经历几乎一致。同样的故事,伊夫林•沃仅仅使用几千字,从第三者的角度讲得冷峻克制,编剧温特沃斯•米勒从另外的角度,添枝加叶,复述为一部探索个人成长的心理惊悚片。故事无好坏之说,风格即是一切。相比前者的简洁,后者增添的环境、人物、动机均像是编剧的日常作业,尤其是为男女主角的谋杀寻求动机的庸俗指向,让故事不仅显得冗余,还削弱了惊悚的强度。恐惧之所以惊悚,来源于谋杀者内心的不确定性,为了无限提高故事的惊悚性,悬念必须不断向后延迟,开放式结局是最好的抉择。好的编剧/导演,必须明白与观众揭示和阐释的欲望做斗争,同时遏制自我炫耀的可能。
《斯托克》向它的内在冲动屈服了。它尽管在努力模糊叙述的欲望,但依然按捺不住为谋杀者正名的习惯,向观众提供了两种暗示:血液里的疯狂,或者爱的缺失——或者兼而有之。血液代表着传统和承袭,也呼应着成长的母题;后者则意味着性和欲望,探究人性的可能。二者皆为弗洛伊德式的阐释,好莱坞喜闻乐见的最爱。庸常的、延宕的,过度的动机,将一个探索多维度人性的故事败坏为一个类型片。
但对于初闯好莱坞的类型片导演朴赞郁,这个剧本倒是贴切。反正类型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故事容易讲,片子容易卖,观众容易看。类型片的背景要么有套路(V字仇杀队类型的反乌托邦片),要么模糊时空(如本片或武侠片),情节大同小异,煽情功夫做足,只要一板一眼、功夫做足,总有一部分死忠粉丝买账。依靠《老男孩》为代表的一系列复仇影片,朴赞郁在全球奠定了一定的观众基础,掌控《斯托克》还不手到擒来。
通观《斯托克》全片,朴赞郁离某些人口中所谓的“大师”依然存在距离,表现不过不失。他尽最大努力还原和呈现了谋杀的美感,营造了逼真的惊悚氛围。有几个镜头值得为人称道,如查理在电话亭前缓慢地抽出皮带,观众目光的焦点跟随三角形的皮带末端逐渐加速,惊奇提到了嗓子眼;又如查理和伊迪亚四首联弹,谈钢琴的手、紧绷的脚、逐渐红晕的表情,一组漂亮的蒙太奇塑造得性感无比。片中不断出现的脚是朴赞郁最重要的也是运用最自如的意象,部分镜头无疑向意大利著名雕塑家贝尔尼尼的名作《圣特雷萨的沉迷》致敬。
剧本天生的不足之处限制了本片的发掘深度,朴赞郁作为一个东方导演对于西方故事在细节和广度的匮乏,也是决定《斯托克》平庸表现的先天条件。为了弥补内容方面的短板,朴赞郁力图在形式上取得些许突破。为了弥补全文平铺直叙的线性叙事的单调感,他使用了首位呼应的倒序方式;一再重复一些浅显的、常用的构图和意象,例如楼梯、门、脚、密闭空间,比如用蜘蛛指代欲望的觉醒,致敬《双峰》的尸体镜头等等,将影片塞满了一百分钟。
可能是意识到自己的平庸和捉襟见肘,朴在视听语言方面进行了些许创新——既谈不上失败,也谈不上成功。上百倍地放慢时间营造了“子弹时间”视觉上的奇观壮景,或许出于同样的原理,《斯托克》尝试着放大第一人称的听觉。影片开头便说:“能听到一些听不到的东西”,后证明这其实只是浮夸——与其说那如“碾碎鸡蛋的沙沙声”是别人听不见的声音,不如说是第一人称听觉的(心理)放大。我赞赏导演把第一人称的听觉自第三人称的全能视觉的背景中抽离出来并放大,成功营造了郁郁的、疏离的、小清新式自恋的疏离感和孤独感。但他的这个手法显然运用的不如其他意象那么熟练,在关键的饭桌前的那场戏中,全知全能的快速剪辑与伊迪亚的第一人称听觉并不协调,甚至出现背离。
片中的表演精彩有加,只是可惜了妮可•基德曼的出演,这个人物设定几乎比只出现过不到三分钟的管家太太还要单薄,生生浪费了妮可的演技。马修和米娅我们奉献了几个精彩的性感的镜头,除此之外便只剩下平庸。对的,朴赞郁固然谈不上伟大,但若是不抱过高期待,你也不会失望。